关于公开招聘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、 战略规划部副部长的通知

2018-07-26 10:49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748

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:

    为进一步深化集团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视野选好人、用好人,不断加强集团本部干部队伍建设,提高科学管理水平,经集团公司研究,决定面向全系统公开招聘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、战略规划部副部长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公开招聘的职位和数量

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 1 名。

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部长 1 名。

二、招聘人选的资格条件

   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选参照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集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,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,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,自觉遵守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
2.敬业爱岗,热爱本职工作,有实践工作经验,业务能力强,工作思路清晰,有一定的组织领导、沟通协调和推动落实能力,职工群众公认。

3.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,有实践认可的学识和能力,善于不断学习,创新进取意识强。

4.能够严格要求自己,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清正廉洁,善于团结协作,热心为企业服务。工作作风扎实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5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根据岗位和实际工作需要,这次所招聘的人选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,还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:

1.担任集团公司本部主任科员或集团所属企业(事业单位)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,且累积任职时间达到 3 年以上,年龄不超过 40 岁。

2.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,不含受到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。

3.一般应具备基层企业相关工作履职经历,科技质量部副部长人选应在科技研发、质量管理、知识产权管理、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;战略规划部副部长人选应熟悉企业发展战略管理、投资项目调研规划、项目前期立项、中期跟踪监督、后期验收评价、项目审计与效能监察等相关工作。

4.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、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
5.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放宽条件。

三、公开招聘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

   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要包括动员部署、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选拔、考察任用五个步骤。

(一)动员部署(7 月下旬)

    召开公开招聘工作动员部署会,参加范围为集团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(人事工作分管领导)、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,集团本部党委负责同志。同时,将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集团协同办公网上发布,各单位可通过企业报、宣传栏、局域网等载体,广泛发动,宣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,从优秀年轻干部中好中推优,进一步营造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浓厚氛围。

(二)公开报名(7 月下旬—8 月 10 日)

   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,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、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的方式进行,即由报名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总审议后推荐上报。报名截止时间为 8 月 10 日。集团在协同办公网上刊登《天津医药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》,报名人需按要求填写(表内“照片”栏内需附近期免冠彩照)登记表,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各单位党组织汇总审核后,统一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。

(三)资格审查(8 月 11 日—17 日)

    根据确定的资格与条件,对报名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查,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发出通知,进入下一环节工作。报名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参选资格。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,按照“三必查”要求,审查的主要内容有:

1.是否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、任职资格、工作业绩;

2.个人档案审查,重点对三龄两历进行核查;

3.向报名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;

4.核查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或信访举报情况。

(四)面试选拔(8 月 20 日—27 日)

  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,每人准备一篇 800 字以内的业绩自评材料,重点介绍近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情况和自我评价,以及对应聘职位的认识、个人能够胜任岗位的优势、未来的工作设想与努力方向等,并在面试当天进行不超过 10 分钟的个人演讲。在综合面试总体情况基础上,由面试考核组综合研判,研究提出建议人选,并确定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。

(五)考察任用(8 月底至 9 月上旬)

1.组织考察(8 月 28 日—31 日)。考察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。成立考察组,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,进一步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工作能力水平、工作业绩、群众认可程度等现实表现。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,形成综合情况报告,提交集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。

2.公示(9 月上旬)。对拟任用人选,在所在单位进行任前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,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。公示后,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,履行任职手续。如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,取消其任职资格。

3.试用考核。此次公开招聘任职人选,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为 1 年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任。经考核不胜任该职位的,不再聘任,视情况安排相应工作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    请各单位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,采取有效方式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广泛发动与积极宣传,同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做好初期的公开报名工作,按要求填写《天津医药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》,经本单位党组织汇总审核后,于 8 月 10 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。



天津医药集团党委组织部

2018 年 7 月 20 日